吴新华律师,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北京知识产权研究会理事、商标专业委员会主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案件咨询专家,北京市、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成员,中国知识产权报社法律顾问、专家库成员,中华商标协会法律顾问,中央财经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专家顾问,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兼职硕士生导师,北方工业大学兼职硕士生导师,北京市律师协会商标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2005年-2007年,作为国家工商总局商标战略专题组成员,参加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制定工作并受到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制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表彰,参与起草《国家商标战略专题研究报告》。
2005年,执笔起草商标局与商标评审委员会联合对外发布的《商标审查与审理标准》。
2013-2014年,参加国家商事制度改革方案制定工作,参与起草《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
1996年,《劳动争议典型案例精析》由中国物资出版社出版;
2004年,《中国商标注册与保护》由知识产权出版社出版;
2007年,《商标评审案例精选》一书由中国轻工业出版社出版;
2008年3月,《知识产权案例选编——面向执法司法人员》由人民出版社出版;
2008年12月,《商标法律理解与适用》由中国工商出版社出版;
2010年1月,参与撰写的《知识产权法专题判解与学理研究丛书》由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出版;
在各种专业报刊上发表文章四十余篇。
2019年,随同中华商标协会代表团出席欧洲商标权人协会年会并在论坛上发表专题演讲。2020年1月,应日本贸易振兴会社邀请赴日宣讲中国商标法律制度最新进展。
2019-2022年,带领团队为2022年北京冬奥组委、杭州亚组委提供法律服务,受到北京冬奥组委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