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当事人请求驰名商标保护诚信承诺书》的通知2021-08-07

  为严格规范当事人请求驰名商标保护时提交文书、证据的相关行为,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自2021年9月1日起,在异议、评审案件中请求驰名商标保护的当事人提交申请书时,需一并提交本人/本单位及其商标代理机构、代理人签章的《当事人请求驰名商标保护诚信承诺书》。

  特此通知。

  附件:《当事人请求驰名商标保护诚信承诺书》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2021年8月6日